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国家标准委正式发布新版《农药中文通用名称》强制性国家标准,明确该标准将于2027年1月1日起实施,其适用范围覆盖农药管理、科研、生产、商贸、使用等全产业链环节的名称使用,将为农药行业规范化发展、粮食安全保障提供重要标准支撑。
新版标准主要起草人侯春青表示,近年来农药品种数量快速增长,行业内逐渐出现同名不同药、异名同药乱象,部分企业滥用商品名、弱化通用名,不仅易导致农户误购误用,也给市场监管带来诸多困难。此次修订的核心原则为活性成分与名称一一对应,从标准层面遏制商品名滥用行为,从源头上降低农户用药风险,同时规范市场秩序。
在与国际接轨方面,新版标准采用与国际标准化组织接轨的命名规则,统一搭配ISO英文通用名对照,为我国农药产品出海提供便利。据悉,我国正推进农药名称ISO标准修订工作,本次中文通用名标准与国际标准同步修订,将进一步提升我国农药标准的国际一致性程度。
为适配行业发展实际,新版标准完成了农药名录的动态优化与内容精准规范:清理500余项不符合现行要求的农药品种,新增215个已登记新农药品种及21个微生物农药品种;纠正13项农药名称表述、规范2项编辑性错误,修正部分化学名称与结构式的偏差。针对微生物农药命名难题,标准将其单独列出,补充生物学分类描述、细分品种分类,解决其因缺乏化学结构信息导致的命名痛点;同时优化信息表述方式,将笼统表述改为按有效成分细分标注、删除模糊统称,大幅提升农药应用与监管的精准度。
农药作为防治病虫草害的重要战略物资,是保障粮食安全的关键支撑,据联合国粮农组织研究,正确使用农药可挽回全球农作物总产量30%至40%,而新国标的推出将为农药的科学规范使用筑牢基础。
从行业发展来看,新版标准的实施将产生多重积极影响:一方面有效遏制一药多名、一名多药及商品名滥用乱象,保障农产品质量与生态环境安全,促进市场公平竞争;另一方面,统一的命名体系便于企业在登记、标签制作、宣传推广等环节规范操作,减少因名称混乱造成的重复申报、整改等成本,推动农药行业高质量发展。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