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近日,工业和信息化部、财政部、国家发展改革委三部门联合印发通知,正式部署开展氢能综合应用试点工作,旨在以多场景规模化应用带动成本降低,助力氢能技术装备创新突破,推动我国氢能产业高质量发展,为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提供支撑。

据悉,此次试点将采用“揭榜挂帅”的方式,遴选产业基础扎实、应用场景丰富、氢能资源保障能力强、产业链条完整的城市群率先开展试点工作,核心目标是推动氢能“制储输用”全产业链一体化融通发展,破解产业发展瓶颈。氢能“制储输用”涵盖氢气的绿色制备、安全储存、高效运输及多元化应用技术体系,是实现氢能规模化、经济性发展的关键支撑,也是此次试点的重点发力方向。
试点工作将推动氢能应用场景实现多元化拓展,打破当前以燃料电池汽车为主的单一应用格局,逐步向交通、工业等具备条件的多元领域延伸。通过试点,将进一步提升清洁低碳氢供给能力,攻克一批氢能应用领域的技术堵点卡点,形成多个可复制、可推广的商业应用模式,最终构建起经济、合理、高效的氢能综合应用体系。
在具体试点任务方面,通知明确要求各试点城市群优先选择具备条件的应用场景推进试点,重点包括燃料电池汽车、绿色氨醇、氢基化工原料替代、氢冶金以及掺氢燃烧等,同时积极探索氢能创新应用场景,逐步形成“1个燃料电池汽车通用场景+N个工业领域应用场景+X个创新应用场景”的氢能综合应用生态。其中,燃料电池汽车场景将以建设氢能高速公路、氢能走廊为主线,重点推动中重型、中远途运输和冷链物流等商用车规模化应用,鼓励公交客运、城市物流等车辆应用探索。
通知还明确了到2030年的具体发展目标:城市群氢能在多元领域实现规模化应用,终端用氢平均价格降至25元/千克以下,力争在部分优势地区降至15元/千克左右;全国燃料电池汽车保有量较2025年翻一番,力争达到10万辆。通过扩大应用规模,推动氢能应用技术、工艺、装备实现创新突破,促进燃料电池、电解槽、储运装置和材料等核心产品迭代升级,推动氢能成为新的经济增长点。
为保障试点工作顺利推进,中央财政将采取“以奖代补”方式,对试点城市群给予奖励资金支持。奖励标准将根据各场景终端产品应用情况或用氢规模分档设置,每个城市群试点期为4年,单个城市群试点期内奖励上限不超过16亿元。通知特别强调,各试点城市群应充分发挥奖励资金效益,切实降低用氢成本,并将成本优势有效传导至终端产品消纳环节,确保试点成效落地。
据了解,此次试点申报以城市群为主体,需按照“地域联通、产业协同、生态闭环”的原则自愿组合,由牵头城市统筹编制试点工作方案,2026年试点材料申报截止时间为4月15日。三部门将择优确定5个试点城市群,遵循“方案成熟一个实施一个”的原则推进试点工作。业内人士表示,此次试点的开展,将进一步打通氢能产业链堵点,推动产业从试点探索转向有序破局,为我国氢能产业规模化、商业化发展奠定坚实基础。



